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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馆只接受认证、健在确认表的邮寄申请。
1、申请人递交邮寄申请前,请仔细阅读有关办证须知,并将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连同所需费用以及回邮信封一并寄来我馆。
2、邮寄递交的认证文件,必须已经过本馆领区内有关州政府的认证;办理健在确认表的申请人,必须居住于本馆领区内。否则,申请将会被退回。本馆领区系指以下五个州:NORTHERN CALIFORNIA, OREGON, NEVADA, WASHINGTON, ALASKA。
3、请注意:不可使用挂号信(CERTIFIED OR REGISTERED MAIL),或需要收件人签署收件回执(RETURN RECEIPT)的邮寄方式寄送申请。
4、邮寄地址:VISA OFFICE ,1450 LAGUNA ST,SAN FRANCISCO,CA 94115
♦请注意:必须在邮件信封上的显著位置注明“证件申请”,否则该邮件将被原封退回。
二、收费。
1、申请办理《健在确认表》,免费。但申请人须提供回邮信封。
2、邮寄递交认证申请,收费包括两部分,证件申请费和邮寄服务费。证件申请费按申请份数计算(民事类文件,每份20美元,商事或财产类文件,每份40美元。如申请加急服务,另需按份数计算加急费),邮寄服务费按每包邮件收取5美元。
3、所有费用(证件申请费和邮寄服务费)必须以现金支票( 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 )支付,抬头(PAYABLE TO)请写:CHINESE CONSULATE,恕不接受现金或其它交费方式。证件申请费和邮寄服务费可写在一张现金支票里。
三、回邮信封的要求。
1、申请人已事先贴足邮票或付妥足够的邮资(请注意,本馆收取的邮寄服务费不是回邮邮寄费,本馆不负责支付任何邮寄费用)。
2、建议使用PRIORITY MAIL或EXPRESS MAIL, 不接受挂号回邮,如:CERTIFIED、REGISTERED信封。
3、接受有查询号码的快件回邮信件,如FEDEX(发件人和收件人两部分资料,均应填写申请人本人的姓名和地址,不可将本馆作为发件人)、UPS、AIRBORNE、DHL。
4、信封上的收件人姓名和地址,请申请人自行填写清楚、完整、准确。本馆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办证时间。
1、邮寄递交的认证申请,正常情况下,本馆将在收到申请后的第7-10个工作日寄出。
2、邮寄递交的健在确认表申请,正常情况下,本馆将在收到申请后的第3个工作日寄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邮件寄出15天内不接受查询。
2、请勿拖欠邮资,否则可能将导致证件被吊销,并影响申请人日后的证件申请。
3、对因邮局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或其它不当处理,以及因未按有关须知要求提交申请而造成旅行延误,本馆概不负责。
以上信息如有变动,以本馆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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