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大使馆和总领事馆可为在美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委托书、声明书、诉状等签名属实公证。
二、申办委托书、声明书、诉状等签名属实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居住地所属领区的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总领事馆领区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带照片的资料页、延期页和加注页)。在美居留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如:绿卡、工卡、有效签证及I-94卡或其他移民局颁发的身份证明文件;
2、《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
3、根据所需办证种类填写《委托书》、《声明书》、《民事起诉状》或《民事答辩状》等。
请注意:
申请人如不便亲自前往大使馆和总领事馆,或已加入外国国籍应向美国公证员(NOTARY PUBLIC)申办公证和州务卿认证,再按认证程序来我馆办理认证。
三、办证时间和费用
1、正常取件时间为4个工作日,每份20美元;涉及商事财产的委托书、声明书公证每份40美元。加急办理:1个工作日取证(仅限奔丧、探视病人或紧急公务人员),另收30美元加急费;2至3个工作日取证,另收20美元加急费。
2、接受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MASTER和VISA卡,不接受现金、公司支票和个人支票。现金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以上信息如有变动,以本馆解释为准。